机电工程系关于规范试卷批改和课程考核档案归档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1-11-2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档案规范和归档工作,指导教师规范评卷,及时整理、装订试卷及相关材料,现将试卷批改及课程考核档案装订及整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公布如下:

一、试卷批改要求

1.试卷应在考试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批阅。电工电子、机械制图等有多名任课教师的课程应进行流水作业式批改。批改试卷要使用红色笔,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的笔;

2.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要求准确、清楚、工整,要有题首得分、卷首得分和卷面总分。题首得分和卷面总分处均要有签名。每套装订试卷第一份必须签全名,后面试卷可以签姓。

3.原则上批改中,小分以加分计算,答对题打“√”号,记加分(例如:+5);答错题打“×”号,不记减分;空答的大题,在空白处画“/”。如有其他未明确事项,同一门试卷的批改须做到形式统一。

4.总分合计要准确。卷首得分栏各题分数与题首得分要一致;总分与各题首得分总和要一致。卷面总分要与成绩单的考试成绩栏相一致。

5.凡卷面分数有改动,一律要有阅卷人签名,每一本试卷的第一份试卷和最后一份试卷必须签全名,中间试卷可以只签姓;教师更改试卷上的任何分数,应划去原来的分数,重新填写更改后的分数,不得采用“80+2”、“80-2”等这样的成绩表现形式。

二、课程考核档案归档要求

1.任课教师应有规范的点名册,并根据教学需要经常性点名,作为平时成绩打分依据。

2.负责出卷教师应按规定格式和要求编制考试试卷,并保证试卷质量符合要求,填写试卷审核表,并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试卷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严重情况比照不同级别教学事故追究出卷教师责任。

3.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考务人员应与任课教师做好试卷的交接,不可出现交接过程中课程考核资料丢失的情况,否则根据实际严重情况比照不同级别教学事故追究相关人员工作失误责任。

4.课程考核资料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归档,除了试卷外,还应该包括班级点名册(含平时成绩)、试卷审核表、考场记录表、考试签到表、学生成绩单(通过教务系统打印原始成绩,含成绩分析)等。对于实践考核等可以不装订试卷审核表。

5.试卷审核表、考场记录表、学生成绩单等须履行对应审核程序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6.为了方便查阅,班级点名册、试卷审核表、考场记录表、考试签到表、学生成绩单等按从上到下书序排列,并左侧边装订。

7.课程考核资料规定须加学院统一印刷的封皮,封皮内容填写完整。装订时,试卷装订线和封皮装订线尽量对齐,没有装订线的资料应保证文字部分不能因装订影响阅读。

机电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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