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1.本人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
2.申请人定期进行思想汇报(贯穿始终)。
二、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4.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5.填写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定期填写考察内容);
6.报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7.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进行思想汇报;
8.党组织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锻炼和考验的机会;
9.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培训教育;
10.培养人、党小组、党支部分别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写实。
11.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12.上报拟发展党员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考察一年以上)
四、确定发展对象并进行全面考察
13.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
14.对发展对象进行思想政治和学习、业务、工作情况考察;
15.对发展对象本人、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历史和政治表现调查、审查;
16.征求院团委意见,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17.征求群众意见并写相关材料;
18.对发展对象所有材料报党委组织部门进行全面考察、审查。
五、预备党员接收
19.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并确定拟发展党员
20.公示(固定格式)
21.总支委员谈话(指派专人谈话)
22.在政审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入党志愿书》;
23.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24.党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的全部材料再次进行严格审查;
25.党支部大会对申请人入党进行表决;
26.在《入党志愿书》内填写党支部大会决议;
27.党支部(党总支)将发展党员的全部材料报党委组织部门;
28.提交院党委会进行研究批准。
六、预备党员考察及转正
29.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30.预备党员需进行一年的预备期考察;
31.填写《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32.预备党员定期进行思想汇报(半年总结、全年总结);
33.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鉴定;
34.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写出转正申请书);
35.召开支部会议,讨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